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报考省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党员电化教育中心职位和法院、检察院法律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律职位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专业科目免考,专业科目成绩按该科目全省考出的最高成绩计算。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2月20日
上 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 午 15:00—17:30 申论
12月21日
上 午 9:00—11:30 专业科目考试
本次考试在太原市和有招录计划的市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单位)的,在太原市参加考试;报考市、县、乡机关(单位)的,在所报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同时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综合成绩和专业科目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综合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单科成绩(综合科目、专业科目)达到60分者为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6]42号)、《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晋办发[2006]1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晋人字[2006]99号)文件精神,凡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考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其中“大学生村干部”考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进行排队。
2009年山西省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拟录取人员,如参加此次考试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确定并公布后,考生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pta.com/)进行查询。